证券之星消息,爱尔眼科(300015)02月1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。

爱尔眼科:对于恶意损害公司声誉的不实信息,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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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者:最近网络上有很多媒体铺天盖地的在黑爱尔眼科,用各种刺眼的标题来博人眼球,公司目前有采取法律手段吗?
爱尔眼科董秘: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!对于恶意损害公司声誉的不实信息,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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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尔眼科:对于恶意损害公司声誉的不实信息,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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